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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之辞任;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及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2023-07-19 00:00:00

公告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之辞任; 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及建议委任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之辞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刘建平先生(「刘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刘先生提请辞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中的一切职务。刘先生的辞任于同日生效。 刘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的任何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刘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动本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卓越贡献。董事会谨此对刘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鉴于刘先生的辞任,为保证本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刘先生辞任后至本公司董事会选举出新的董事长期间,本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朱润洲董事代行本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提名董建雄先生(「董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董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董建雄先生,55岁,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董先生毕业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在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董先生历任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 长城铝业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董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矿业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华环保联合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主席、中国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创新联盟副理事长。 董先生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彼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期,董先生并无于或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按香港法例 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有关董先生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 (h)至 (v)中要 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董先生的任期将自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起至选出第九届董事会止。待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董先生为董事后,本公司将与董先生订立一份服务合同,届时将于服务合同中按有关薪酬政策确定其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