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连交易 - 提供委托贷款

2022-09-29 00:00:00

董事会谨此宣佈,2022年9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内蒙古华云订立委托贷款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委托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向内蒙古华云提供贷款人民币20亿元。

于本公告日期,中铝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持有内蒙古华云50%股权。因此,内蒙古华云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由于委托贷款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因此,本次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