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公告 - 关连交易

2022-05-25 00:00:00

董事会谨此宣佈,2022年5月25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包头铝业就包交集团拟转让给中铝集团的内蒙古华云50%股权不行使选择权。截至本公告日期,包交集团和中铝集团尚未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任何具体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内蒙古华云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于本公告日期,内蒙古华云为本公司的重大附属公司,包交集团直接持有内蒙古华云50%股权。因此,包交集团为本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故不行使选择权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超过1%但低于5%,因此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