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的二零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通告、二零二二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A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二零二二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的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的补充通函(「该等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该等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推迟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由于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获得国资监管部门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覆,本公司积极与国资监管部门保持沟通,根据对前述获批时间的预期,本公司现将(1)原定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下午二时正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推迟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下午二时正举行;(2)原定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下午紧接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后举行的A股类别股东会推迟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下午紧接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后举行;(3)原定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下午紧接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后举行的H股类别股东会推迟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下午紧接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或其任何续会结束后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举行地点不变,仍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
延长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期间
为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本公司已自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五)起并原定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止(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过户登记手续。由于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推迟召开,本公司暂停办理H股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间相应变更为自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五)起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止(包括首尾两天)。凡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五)名列H股股东登记册的股东,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并于会上投票。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并于会上投票的H股股东应已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之前将所有过户文件及有关H股股票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位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以作登记。
代理人委托书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
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适用的代理人委托书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已与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一併派发至股东。有意改变投票意向或尚未交回代理人委托书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的H股股东,务请按其上列印的指示将其填妥且最迟须于延迟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位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为免存疑,若H股股东已按代理人委托书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上列印的指示将其填妥并送达,该代理人委托书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对延迟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而言仍然有效,该H股股东无须再次递交。倘任何H股股东选择重新递交代理人委托书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最后收到的代理人委托书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将撤销及取代该H股股东先前提交的代理人委托书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
回执
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适用的回执已与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一併派发至股东。合资格并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须按回执上列印的指示填妥并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五日(星期二)或之前交回。
为免存疑,若H股股东已按回执上列印的指示填妥并交回,该回执对延迟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星期二)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而言,仍然有效,该H股股东无须再次递交回执。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的出席资格、将予考虑的议案及其他相关事宜仍维持不变,有关详情请参阅该等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