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经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本公司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提名林妮女士(「林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林女士的委任尚须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将尽快提呈股东大会履行选举程序。
林女士的简历载列如下:
林妮女士,47岁,现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林女士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国际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审计师。林女士在审计、会计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国铝业公司审计部审计二处处长、一处处长,中国铝业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
林女士目前还担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以及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林女士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林女士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係,也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期,林女士并无于或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涵义)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有关林女士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林女士的任期将自获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选出第八届监事会止。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选举林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后,本公司将与林女士订立一份服务合同,届时将于服务合同中按本公司有关薪酬政策确定林女士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