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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奇环保内幕消息 - 股息政策

2018-05-18 19:51: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博奇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董事会已於2018年5月18日决议及采纳一项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根据股息政策,倘本集团录得盈利并宣派及派发股息而不影响本集团的正常营运,则本公司可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宣派及派发股息。

根据股息政策,本公司优先考虑以现金方式分派股息,与股东共享其溢利,金额预计达到本集团当年度净利润的30%–50%,惟须受下列标准所规限,余下溢利将供本集团作发展及营运之用。

本公司派发股息的能力将取决与(其中包括)本集团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资本需求以及本公司的股东权益。本公司派发股息亦受限於开曼群岛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细则项下的任何限制。

股息政策将持续不时检讨,且概不能保证将在任何既定期间派发任何特定金额的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