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董事及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中国博奇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自2024年7月12日起,陆志芳先生(「陆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便分配更多时间处理其他公务及个人事务。 陆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或本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有关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李涛先生(「李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7月12日起生效。 李先生的履历载列如下: 李先生,57岁,现任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中华区副总裁兼政府及公共事务部负责人、飞利浦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 自1989年至1997年,李先生于电子工业部第十一研究所(现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激光技术研究部担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自1998年至2018年,李先生于IBM中国任职20年,曾担任多个职位,包括IBM中国渠道合作部业务总经理、IBM软件部渠道经理、Rational软件部中国区经理、IBM中国区地方政府业务总经理、IBM大中华区智慧城市业务总经理、IBM中国政府创新研究院院长、IBM中国科技合作政府业务总经理。于2018年4月,李先生加入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创新业务及战略合作总经理,负责大中华区的政府关係及市场准入团队。 于2021年12月,李先生获山东省政府委任为国际贸易及投资顾问。李先生亦兼任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副会长及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常务理事。 李先生于1989年毕业于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现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获电子工程学士学位。 于2024年7月12日,李先生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彼将就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初始任期为三年,自2024年7月12日起计。李先生的委任受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不时生效的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规定规限,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章程细则所载有关董事退任、轮值退任、重选连任及离任的规定。李先生将每年收取本公司支付的董事袍金人民币200,000元,惟须由董事会不时参考彼的职责及责任以及本公司的表现及盈利能力而釐定。应付薪酬乃经考虑本公司现时应支付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董事袍金水平及其职责及责任而釐定。 李先生已确认,其独立性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于本公告日期,李先生: (a) 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位; (b) 在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上市公司担任 董事职务; (c)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及 (d) 并无在本公司的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 的任何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有任何其他有关委任李先生的事项需提请股东垂注,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 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自2024年7月12日起,陆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李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后: (a) 陆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及 (b) 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谨此对陆先生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感谢,亦对李先生加入董事会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