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2月6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成立合资公司北京彩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奇及彩讯股份须分别出资其总注册资本的40.0%及60.0%。
于2024年3月22日,合资公司与独立第三方铂御时代订立增资协议,据此,合资公司同意认缴盛御新能源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前,盛御新能源由铂御时代拥有100.0%权益。紧随增资后,盛御新能源将由合资公司及铂御时代分别拥有
51.0%及49.0%权益。
增资前,盛御新能源及陕西博奇(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2024年1月4日订立分布式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据此,陕西博奇须向盛御新能源提供工程总承包服务,总代价为人民币60161087元。
上市规则涵义
于增资完成后,盛御新能源将成为合资公司的附属公司,而合资公司为彩讯股份的附属公司。根据一致行动人士安排,彩讯股份由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主要股东曾先生控制30.0%以上权益。因此,盛御新能源将成为曾先生的联系人,并因而成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分布式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成为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1)条,本公司须就分布式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遵守上市
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年度审阅及披露规定(包括刊发公告及年度报告)。倘续
订分布式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修订其条款,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所有适用申报、公告及(如适用)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