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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及建议采纳股份期权计划

2020-11-30 00:00:00

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会谨此公佈,经北京博奇、广东华厦电力及阳西电力公平磋商后,订约方于2020年11月30日订立补充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根据市场定价机制修订及补充有关提供运维服务及附加费用定价条款的若干条款。同日,董事会亦建议重续阳西协议及2020年补充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23年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

兹提述招股章程「关连交易」及「豁免遵守上市规则及豁免遵守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等章节,当中载有(其中包括)阳西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及联交所授出豁免严格遵守阳西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的三年期限规定的详情。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条,于持续关连交易的协议条款出现重大变动前,本公司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由于2020年补充协议构成阳西协议条款的重大变动,故2020年补充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嘉林资本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分析阳西协议的条款。

此外,由于预期阳西协议及2020年补充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23年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将超过5%,故与广东华厦电力及阳西电力签订的阳西协议及2020年补充协议项下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年度审阅、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建议采纳股份期权计划

董事会进一步公佈,于2020年11月30日,董事会已议决建议采纳股东将予批准的股份期权计划。股份期权计划旨在使本公司可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期权,作为彼等对本集团所作贡献的奖励或回报。

本公司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采纳股份期权计划,其条文将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的规定。

股东通函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2020年补充协议;(ii)建议年度上限;(iii)建议采纳股份期权计划及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份期权计划授出期权并根据期权获行使而配发及发行股份;(iv)独立董事委员会就阳西协议及2020年补充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发出的推荐建议函件;(v)嘉林资本就阳西协议及2020年补充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及(v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的通函,预期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