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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烽火传媒<02362> - 公告

2006-03-15 09:26:00

SIGNAL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 HOLDINGS LIMITED

烽火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62

根据上市规则第13.10条作出公布

本声明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要求而作出。

吾等注意到近期烽火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上升,

兹声明,除下述披露者外,吾等并不知悉导致此等上升的任何原因。

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本公司寄发一份通函,内容有关收购溢星财经传播有限公

司权益(「收购溢星」),此事项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於本公布日期,收购溢星尚未完成。於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10条发出一则公布(「先

前公布」),藉此本公司知会市场,称本公司正商讨若干项可能之收购事项(「该

等先前磋商」),惟截至先前公布日期止尚未就该等商讨达成正式协议。继先前公

布後,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经进一步对相关项目的查询後终止部份该等先前磋商

,惟现正与若干独立第三者就数个其他项目(「现有项目」)进行洽商。董事确认

,本公司现正就若干可能由本公司作出之收购进行磋商(「收购事项」),惟截至

本公布日期止尚未就任何磋商中的现有项目达成正式协议。现有项目乃有关包括传

讯、科技及媒体之业务,现有项目不一定会进行。董事预期最少一个现有项目(如

落实)根据上市规则可能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易。

除上述者外,董事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根据上市规则

第13.23条而须予披露,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股份价格的事宜为根

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披露者。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执行董事南里清久(Kiyohisa

Nanri)先生、川西崇介(Sosuke Kawanishi)先生、中野

治(Osamu Nakano)先生、松岛庸(Isao

Matsushima)先生、冈田隆太朗(Ryutaro Okada)先生

及郭敬仁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轩一霞女士、赵菁女士及孙聚义先生组

成。

承董事会命

烽火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郭敬仁

香港,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