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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烽火传媒<02362> - 公告及复牌 (04)

2007-02-16 09:15:00

本公司将会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根据协议拟定之交易(包括配发及

发行代价股份)。就此寄发予股东之通函内将载有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根据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之本公司通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本公司将

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假座本公司总办事处及主要经营地点香港

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期3604-05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

情批准有关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更新购股权计划授权上限、聘请安永为本

公司新任核数师之普通决议案及有关修订本公司之现有组织章程细则之特别决议

案。由於认购协议终止,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之股东特别大会上将不再提呈批准

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将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收购之条款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亦将委任独立

财务顾问就此方面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收购

之推荐意见;(iii)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之意见函

件;(iv) CMM集团之会计师报告;(v)收购影响下本集团之备考财务资

料;及(v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由本公司尽快寄发予各股东。

暂停及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五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起暂停买卖,

以待刊发本公布。本公司已申请股份由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

分起在联交所恢复买卖。

释义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 指 根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收购销售股份

「协议」 指 由买方、本公司、卖方、CMM及郑明明女士於二零零七年二

月十四日订立之终止及股份购买协议

「联系人士」 指 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CMM」 指 CMM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CMM集团」 指 CMM及其附属公司

「CMM股份」 指 CMM股本中每股面值1.00美元之普通股

「本公司」 指 烽火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完成」 指 收购之完成

「关连人士」 指 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代价」 指 买方就销售股份应付之总代价100,000,000港元

「代价股份」 指 根据协议将向卖方配发及发行之670,000,000

股新股份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将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协议

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股东」 指 除郑明明女士、CMM、卖方、认股权证认购人及其各自

之联系人士外之股东

「最後交易日」 指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於暂停股份买卖以待本公布刊

发前股份於联交所进行买卖之最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郑明明女士」 指 Cheng Ho Ming女士,为卖方之唯一股东

及董事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买方」 指 Carissa Bay Inc.,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

立之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销售股份」 指 於完成时已发行之所有CMM股份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5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美元」 指 美国货币美元

「卖方」 指 Ambleside Associates

Limited,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及目前为CMM唯一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