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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及遵守上市规则第13.92条之规定

2022-07-20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金川集团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韩瑞霞女士(「韩女士」)由2022年7月20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韩女士,37岁,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金融)博士学位、经济学(风险投资)硕士学位及经济学(金融)学士学位。彼自2020年4月16日起担任茂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273)的副首席执行官及执行董事,及自2019年6月25日起担任中国黄金国际资源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2099;多伦多交易所股份代号:CGG)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9年底加入茂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韩女士为MECAdvisoryLimited(中国-加拿大自然资源投资合作基金的唯一投资顾问)的营运及风险主管。韩女士的职责包括投资、会计、融资库务及投资者关係的相关事宜。于2014年初加入MECAdvisoryLimited前,韩女士为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投资经理,负责就银行和直接投资行业寻找、评估及商讨投资机会。

于本公告日期,韩女士没有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定义所指之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并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係。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韩女士于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并无在于香港或海外的其他上市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

按本公司与韩女士所签订之委任函,韩女士之任期自委任日期起至2025年7月19日届满,并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规定轮值告退及再选连任。根据该委任函的条款,韩女士所收取之董事袍金为每年264,000港元,直至本公司另行决定为止。上述之董事袍金乃根据其职责建议考虑,并将由本公司之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于每年作出检讨。韩女士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就上市规则第13.68条之涵义所指须获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事先批准之服务合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与韩女士之委任有关并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之事宜,亦无任何资料须就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作出披露。

董事会谨此欢迎韩女士加入董事会。

遵守上市规则第13.92条之规定

韩女士获委任后,董事会达到成员性别多元化并符合上市规则第13.92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