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金川集团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谨此提述:(一)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及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的公告(统称「季度最新营运情况公告」),内容分别有关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年度的最新营运情况资料;及(二)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的公告,内容为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的正面盈利预告。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约1.15亿至1.25亿美元。而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约29,900,000美元。二零二一年溢利较二零二零年预期增加乃主要由于以下因素所致:
1.二零二一年市场商品价大幅上升
诚如季度最新营运情况公告所披露,二零二一年基准铜及钴价格较二零二零年分别上涨约51%及55%,令收益大幅增加。此外,由于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铜价格高于二零二零年第四季度,故对先前确认的暂时性销售价作出向上调整。
2.减值亏损拨回增加
随着商品价格于二零二一年显着上升影响,本集团重新审视于刚果民主共和国(「刚果(金)」)的营运,因此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拨回部份于早年确认之减值亏损拨备。
3.就可收回增值税(「增值税」)、刚果(金)超额所得税及递延税项支出计提拨备
上述溢利增加被本集团于年内计提之多项税务拨备部份抵销。于二零二一年,本集团就长期未收回之可收回增值税计提2,590万美元的减值拨备。另外,本集团亦于二零二一年就刚果(金)超额所得税计提拨备。于二零二零年,本集团并无就可收回增值税及超额所得税作出拨备。本集团因投资贷款净额而产生的应课税暂时性差额于二零二一年确认递延税项支出。
一般资料
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仅基于董事会于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后所作的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而作出,尚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及审阅。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整体未经审核的财务业绩将仅于所有相关业绩及会计处理落实后方可确定。由于本集团的财务表现亦将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如交付商品量的最终确认、实验室最终化验结果的确认、对本集团资产及负债的最终评估(可能导致将录得额外减值亏损(或收益)及╱或拨备),倘有关落实财务业绩有进一步重大消息,本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亦务请参阅将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底前公佈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之年度业绩公告详情。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并务请注意过于依赖或利用上述资料可能会导致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