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现有Jin Gang框架协议,据此,Jin Gang作为承包商须向本集团提供采矿、维护、装袋及货物装载及多项采矿有关服务。
由于现有JinGang框架协议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本公司订立新JinGang框架协议,期限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开始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新Jin Gang框架协议项下交易之各年度上限金额总额计算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新Jin Gang框架协议及据此拟订立之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