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公告延迟寄发有关力高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收购所有已发行股份 (要约人、买方及彼等任何一致行动人士已持有或同意收购的该等股份除外)提出可能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之综合文件买方的财务顾问要约人的财务顾问 兹提述买方 Sea Wealth Ventures Limited(「要约人」)与优品 360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的公告(「该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力高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提出可能无条件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持有或同意收购者除外)。除文义另有指明者外,本联合公告所用的词汇具该联合公告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寄发综合文件 诚如该联合公告所载,若作出股份要约,要约人及本公司拟将要约文件及受要约人董事会通函合并为综合文件,当中将载有(其中包括)股份要约之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股份要约致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意见。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综合文件须于联合公告日期起计21日内寄发,即2023年4月17日或之前,或《收购守则》所允许并获执行人员批准的有关较后日期。 股份要约的作出须待完成后方可作实,而完成则须待先决条件获满足或(如适用)豁免(预计需更多时间以满足或豁免)后方可作实,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申请已向执行人员作出,而执行人员已表示其有意同意将寄发综合文件(连同接纳及转让表格)之最后期限延长至(i)不迟于完成后七(7)日内;或(ii)2024年 1月8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要约人及本公司将根据收购守则就寄发综合文件的时间作出进一步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