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
及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本公告按照《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 2.1 的规定而作出。兹提述优品 360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与 Sea Wealth Ventures Limited(「要约人」)所发佈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的联合公告(「该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股份要约。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该联合公告所界定或采用的词汇与本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决议并谨此宣佈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 2.8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就股份要约之条款是否属公平合理以及就是否接受股份要约向独立股东提供建议。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施荣怀先生、蔡素玉女士及李家麟先生。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董事会谨此宣佈,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一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 1 类
(证券交易)及第 6 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
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股份要约及是否接受股份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
会提供意见。该项委任已按照收购守则规则 2.1 的规定取得守则独立董事委员
会的批准。
独立财务顾问就股份要约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接受股份要约发出的意见函件,
将收录于遵照收购守则的规定寄发予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的综合文件内。
警告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倘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对彼等的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