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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0-02-11 00:00:00

本公告乃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董事(「董事」)欣然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本年度将录得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董事会认为上述转亏为盈之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度来自中国大陆电讯营运商之收入增加,以及成本费用控制措施的实施后有关支出有所下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有关账目正由本公司核数师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将可能作出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小心细阅本公司本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底前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