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期内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期内之综合净溢利与去年同期之综合净溢利相比,将录得显着减少。
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由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内」)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期内之综合净溢利与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去年同期」)之综合净溢利相比,将录得显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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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期内之综合净溢利下降主要是由於以下因素所致:
1. 为更好迎接推出的5G网络,本集团加大了相关研发投入,从而导致研发成本增加;及
2. 中国内地主要运营商期内资本开支减少及项目延缓,因此对相关产品需求下降,以致本集团营业额下降。
展望未来,董事会将不时继续审视本集团之营运及策略以应对面前的挑战,亦对电信业於中国内地以及全球市场(尤其是5G网络的推出的业务发展前景)的增长机遇仍然感到乐观。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有关账目尚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将可能作出调整。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小心细阅本公司期内之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下旬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