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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信通信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018-05-28 18:29:00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之全部决议案均已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兹提述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之通函(「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载於通告之全部普通决议案均已以投票方式表决。

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提呈之全部决议案均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各项决议案之投票结果分别如下:

普通决议案# 已投票之股份数目(概约%)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

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1,238,104,496 (100%) 0 (0%)

2.(a) 重选张飞虎先生为执行董事。 1,228,170,635 (99.20%) 9,933,861 (0.80%)

(b) 重选杨沛燊先生为执行董事。

(此决议案已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c) 重选卜斌龙先生为执行董事。 1,228,279,002 (99.21%) 9,825,494 (0.79%)

2.(d) 重选吴铁龙先生为执行董事。 1,228,279,002 (99.21%) 9,825,494 (0.79%)

(e) 重选刘绍基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107,527,994 (89.45%) 130,576,502 (10.55%)

(f) 重选林金桐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231,367,577 (99.46%) 6,736,919 (0.54%)

(g) 重选钱庭硕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231,898,496 (99.50%) 6,206,000 (0.50%)

(h)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1,238,104,496 (100%) 0 (0%)

3.重新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

司之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1,231,898,496 (99.50%) 6,206,000 (0.50%)

4.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

处理股份。 1,094,548,363 (88.41%) 143,556,133 (11.59%)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股份。 1,238,104,496 (100%) 0 (0%)

6.於根据第4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之授权

加入由本公司所购回股份数目。 1,094,548,363 (88.41%) 143,556,133 (11.59%)

7.批准更新计划授权限额。 1,095,943,739 (88.52%) 142,160,757 (11.48%)

# 决议案之全文载於通告。

*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公告中所载,杨沛燊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通告所载有关重选杨沛燊先生为执行董事所提呈第2(b) 项普通决议案已被撤回,并不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

呈以供股东考虑及通过。

由於上述第1项至第7项(第2(b)项除外)各项决议案获合共50%以上票数赞成,故第1项至第7项(第2(b)项除外)决议案均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附注:

1. 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即厘定股东可参加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资格的记录日期),本公司已发行合共

2,465,164,860股股份,亦即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就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

2. 概无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惟须按照上市规则第13.40条规定须於会上放弃投票赞成决议案以及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任何人士於通函内表明其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所提呈之决议

案投票反对或放弃投票。

3.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已获委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