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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中期股息的记录日期及派发日期

2023-09-08 00:00:00

更改中期股息的记录日期及派发日期

谨此提述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釐定本公司股东收取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之记录日期(「记录日期」)。

因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及香港政府宣佈的「极端情况」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即原定记录日期)在香港生效,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董事(「董事」)谨此宣佈中期股息之记录日期及派发日期将更改如下:

香港股东

香港股东釐定可享有中期股息资格之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名列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之股东将有权获发中期股息。为符合获取中期股息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下午四时三十分(香港时间)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号舖,以办理登记手续。支付股息之支票将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寄发予香港股东。

除上文披露者外,有关分派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之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