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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股份购回计划

2023-03-23 00:00:00

自愿公告

股份购回计划

本公告乃由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董事(「董事」)谨此宣佈,其有意行使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在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上向董事会授出之一般授权项下的权力,以购回本公司股份(「股份」)(「购回授权」)。

根据购回授权,本公司获许购回最多277,940,316股股份(即于授出购回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

董事会谨此宣佈,其有意行使购回授权下之权力,视乎市况及按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本公司可不时根据购回授权购回最多100,000,000股股份,直至该授权于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届满为止,除非购回授权于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任何其他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之期限届满时,或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购回授权赋予董事会之权力时提前届满(「股份购回计划」)。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每股股份之实际购回价格不得高于股份于紧接每次购回前五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之5%以上。

本集团将从其现金流及营运资金融资为股份购回计划涉及的购回拨付资金。实施股份购回计划亦将须遵守购回授权、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适用之条文、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购回守则》与香港、开曼群岛及新加坡适用之法律。根据股份购回计划购回之任何股份将予以注销。

董事会致力于优化本公司资本架构。董事会认为,股份目前之成交价未能反映本公司之表现、资产价值及业务前景,现为合适时机购回股份,以提高每股股份盈利及股东之整体回报。董事会亦认为,本公司当前之财务状况为实施股份购回计划之良机,该计划反映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对本公司之长期策略及增长充满信心。董事会认为股份购回计划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

股东及投资者务请注意,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概无根据购回授权购回任何股份,及本公司可能根据股份购回计划作出之任何股份购回行为将受市况规限,并将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概不保证进行任何股份购回之时间、数量或价格,亦概不保证本公司会否作出任何购回。因此,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