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董事(「董事」)欣然通知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内」)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于期内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将录得不少于8,300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则录得约8,900万港元。
本集团期内之综合利润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所致:
1.自二零二一年下半年起基站天线产品订单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以致基站天线产品之收入及毛利均有明显增幅;及
2.实施有效成本及费用控制措施后,本集团营运费用率下降,整体效益得以提升。
展望未来,董事会对电信业于中国内地以及全球市场的增长机遇感到乐观,对本集团未来前景充满信心。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有关账目尚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将可能作出调整。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小心细阅本公司期内之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下旬刊发。
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