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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奖励股份的归属时间表

2019-12-11 00:00:00

兹提述李宁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有关(其中包括)授予限制性股份的公告(「该公告」)。除本文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于2017年12月20日,本公司根据于2016年7月14日采纳的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向若干经挑选参与者授予合共19,317,500股奖励股份。经挑选参与者包括本公司董事、本集团的高级管理层、部门经理及其他僱员。19,317,500股奖励股份中,本公司执行主席兼当时的代理行政总裁李宁先生获授予7,870,100股奖励股份。

此外,如该公告所披露,所有已授出奖励股份于2019年9月1日(20%)、2020年9月1日(40%)及2021年9月1日(40%)分三批归属。于本公告日期,未归属奖励股份数目为15,268,400股。

本公司董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根据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其已决议修订及加速第二批及第三批奖励股份的归属日期,即分别由2020年9月1日和2021年9月1日变更为2020年4月1日和2021年4月1日(「该加速」)。所有奖励股份均以绩效表现为基础。奖励股份的归属取决于各自的承授人于授予时指定的归属条件。

预期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将于2020年3月底之前刊发。本公司须于宣佈本集团年度业绩后短期内,通知承授人有关绩效表现的归属条件的履行情况。该加速将更好地匹配承授人绩效评估及奖励股份的归属日期之时间节点。董事会相信,该加速亦将更好地达到授予奖励股份的目的,此乃由于承授人将会更积极提高绩效效率,对本集团的发展作出贡献。

该修订及其项下的该加速由董事会(包括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的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7年12月20日授予的第二批及第三批奖励股份的归属日期之修订自本公告日期起生效。除该加速外,于2017年12月20日授予的奖励股份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