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李宁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自愿发出,以提供以下之集团业务运营情况。
订货会表现
以吊牌价计算,特许经销商于2019年3月份举办之2019年第四季度订货会之李宁品牌产品订单(不包括李宁YOUNG),按年录得10%-20%中段增长。
同店销售表现
以去年同季度伊始已投入运营的李宁销售点计算,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第一季度,整个平台之同店销售按年录得10%-20%中段增长。就渠道而言,零售(直接经营)渠道录得高单位数增长,批发(特许经销商)渠道录得10%-20%低段增长,电子商务虚拟店舖业务按年增长为30%-40%高段。
零售表现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第一季度,李宁销售点(不包括李宁YOUNG)于整个平台之零售流水按年录得20%-30%低段增长。就渠道而言,线下渠道(包括零售及批发)录得10%-20%高段增长,其中零售渠道录得10%-20%低段增长及批发渠道录得20%-30%低段增长;电子商务虚拟店舖业务录得40%-50%低段增长。销售点数量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于中国李宁销售点数量(不包括李宁YOUNG)共计6,310个,本年迄今凈减少34个。在凈减少的34个销售点中,零售业务凈减少105个,批发业务凈增加71个。
截至2019年3月31日,于中国李宁YOUNG销售点数量共计815个,本年迄今净增加22个。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须注意,此公告是根据本集团未经审计的运营资料编制,这些资料尚未经过本集团审计师审计及覆核。此公告内数据并不构成、代表或表示本集团整体收入或财务表现之全面情况,本公告内资料亦可能会修改或调整。
本公司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进行本公司股份交易时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