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李宁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自愿发出,以提供以下之集团业务运营情况。
订货会表现
以吊牌价计算,特许经销商於订货会之李宁品牌产品订单(不包括李宁YOUNG)连续十八个季度录得按年增长。最新於本年度3月份举办之2018年第四季度订货会订单,按年录得10%-20%低段增长。
同店销售表现
以去年同季度伊始已投入运营的李宁销售点计算,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季度,整个平台之同店销售按年录得10%-20%低段增长。就渠道而言,零售(直接经营)及批发(特许经销商)渠道分别录得按年10%-20%低段及中单位数增长,电子商务虚拟店舖业务按年增长为30%至40%高段。
零售表现
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季度,李宁销售点於整个平台之零售流水按年录得10%-20%中段增长。就渠道而言,线下渠道(包括零售及批发)按年录得10%-20低段增长,其中零售渠道录得20%-30%低段增长及批发渠道录得高单位数增长;电子商务虚拟店铺业务录得30%-40%高段增长。
销售点数量
截至2018年3月31日,於中国李宁销售点数量共计6,730个,本年迄今净减少66个(公司已经於2018年1月1日接管授权代理商旗下经销商,共361家店舖)。在净减少的66个销售点中,李宁YOUNG净增加27个,零售及批发业务分别净减少47及46个。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须注意,此公告是根据本集团未经审计的运营资料编制,这些资料尚未经过本集团审计师审计及覆核。此公告内数据并不构成、代表或表示本集团整体收入或财务表现之全面情况,本公告内资料亦可能会修改及调整。
本公司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进行本公司股份交易时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