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张志勇先生(「张先生」)因希望投放更多时间处理彼之私人事务及其他业务而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一职,自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起生效。张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没有任何与其辞任有关之事宜须知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本公司之股东。
董事会尊重张先生的辞任决定,并谨此感谢张先生於其任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