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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授出购股权

2014-01-17 22:21:00

本公告乃由李宁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6A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2014年1月17日(「授出日期」),董事会已根据本公司於2004年6月5日采纳并於2009年5月15日及2012年10月11日修订的购股权计划,向本公司董事(「董事」)、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合资格人士(「承授人」)授出合共20,701,306份购股权(「购股权」),可供认购合共20,701,306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可作实。承授人包括2名董事(当中一位亦为本公司主要股东),36名高级管理人员及一名其他合资格人士。

每份购股权将赋予购股权持有人按行使价每股股份7.00港元认购一股股份的权利,而行使价较(a)於授出日期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每股股份的收市价6.71港元;(b)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每股股份的平均收市价6.992港元;及(c)每股股份面值0.10港元之最高者为准。

授出购股权之有效期为如下:

(a) 3,680,495份购股权由授出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b) 1,950,000份购股权由授出日期至2019年9月30日止;及

(c) 15,070,811份购股权由授出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上述授出之购股权中,合共15,070,811份购股权乃授予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股东,详情如下:

根据已授出购

股权有权认购

承授人姓名 的股份数目 於本公司担任的职位

李宁 1,370,073 执行主席、执行董事及本公司之

主要股东

金珍君 13,700,738 执行副主席及执行董事

授出购股权予上述各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已获得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

没有任何承授人为本公司的董事、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