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李宁(1)行政总裁退任(2)执行主席扩大的角色及责任(3)董事调任及委任执行副主席(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5)未来计划及短期措施(6)授出购股权

2012-07-05 06:14:00

在行业不断变化和充满挑战的环境下,李宁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致力加强其管理团队及董事会(「董事会」),以实现其增长潜力及作为中国领先体育品牌的价值。

行政总裁退任

董事会谨此宣布张志勇先生(「张先生」)已自2012年7月4日起退任本公司行政总裁,并於同日起不再担任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张先生以超过20年的服务,成功领导本集团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体育品牌。董事会高度认可张先生为本集团做出的杰出贡献。董事会与张先生一致认为,为了本集团下阶段的发展,目前是引入新管理团队合适的时机。董事会很高兴张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以及出任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的首席顾问,以确保在新行政总裁到任前本公司管理层的平稳过渡。本公司已开始物色担任新任行政总裁的合适人选。

张先生自2012年7月4日开始的一年期内将可收取顾问费3,700,000元人民币,该顾问费乃由董事会参考彼於本公司的职责、本公司业绩及当前市况厘定,并将於一年期届满後由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进行检讨和修订。张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与张先生退任本公司行政总裁职务之决定有关的其他事项为须知会本公司股东者。

执行主席扩大的角色及责任

继上述变动及金珍君先生(「金先生」)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副主席(详见下文),在聘用新任行政总裁的过程中,本公司将由创始人、执行主席兼执行董事李宁先生(「李先生」)及执行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金先生带领,李先生专注於管理本集团对外事务和关系,金先生则负责带领本集团内部事务发展与运营。

鉴於李先生在领导本集团日後发展策略中担任更重要的角色及投入更多的精力,董事会通过自2012年7月4日起调整其薪酬,基本年薪为3,700,000元人民币,李先生亦可享有酌情花红、参加本公司股份计划及其他福利及津贴。李先生的酬金乃由董事会参考彼於本公司的职责、本公司业绩及当前市况厘定,并由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进行检讨和修订。

董事调任及委任执行副主席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2年4月1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金先生获调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副主席,均自2012年7月4日起生效。

金先生,执行副主席及执行董事

金珍君先生, 岁,是TPG的合伙人,也是该公司运营团队成员。TPG是全球领先的私人投资公司,也是TPG Stallion Holdings, L.P.的关联公司,TPG Stallion Holdings, L.P.在本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和普通股中拥有重大权益。金先生领导TPG大中华区的运营团队,负责运营管理并担任数个被投公司的董事职务。金先生於2007年12月至2011年 1月担任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目前担任该公司的董事会副主席,帮助该公司打造了中国领先的乘用车零售和服务网络。金先生同时担任中国领先的设备租赁商恒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董事,领导该公司完成了业务改造。此外,金先生亦是中国领先的女鞋零售商达芙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达芙妮」)的非执行董事,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彼在达芙妮通过领导实施TPG的运营措施,帮助达芙妮改造了核心运营并建立了业界首个快速零售业务模式。在加入TPG之前,金先生曾於2002年至2006年期间担任戴尔公司韩国业务的董事总经理。之前,彼曾於2000年至2002年期间担任位於麻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剑桥(Cambridge)一家私营的早期风险投资公司Internet Business Capital Corporation(互联网商业资本公司)的副总裁。此前曾於1996年至2000年担任国际管理谘询公司McKinsey & Company(麦肯锡公司)的项目经理。金先生以最高荣誉毕业於哈佛大学,获得文学士学位,主修政府与东亚研究,之後在中国南京-霍普金斯中心从事研究生研究项目,然後回到哈佛大学攻读公共政策硕士学位。

金先生已於2012年7月4日就其获调任为执行董事以及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副主席与本公司订立经修订及经重列的服务协议,由2012年7月4日起计为期三年。彼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重选并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接受重选。金先生可收取年度董事袍金500,000元人民币。该袍金乃由董事会参考彼於本公司的职责、本公司业绩及当前市况厘定,而彼亦可就於需要时为本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收取额外袍金或其他酬金。

於本公告日期,金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证券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亦欣然宣布,苏敬轼先生(「苏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於2012年7月5日起生效。董事会谨此欢迎苏先生加入董事会。董事会相信本公司将受益於苏先生於中国消费及零售市场的丰富经验。

苏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苏敬轼先生,60岁,为Yum! Brands, Inc.(「Yum!」,於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中国事业部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彼亦担任Yum!董事会执行董事兼副主席。苏先生於国立台湾大学取得大学学位、於宾夕法尼亚州州立大学取得化学工程理学硕士学位及於WhartonSchool取得工商管理硕士。苏先生加入Yum!前,於德国及台湾之Procter & Gamble工作。苏先生於1989年在Yum!开展事业,出任KFC International之北太平洋区市场推广部总监。1993年,彼成为肯德基及必胜客北亚洲区副总裁。苏先生於1997年担任Tricon GlobalRestaurants International大中华区总裁,负责Pepsi旗下分拆之餐厅业务。Yum!中国事业部目前领导肯德基、Pizza Hut Dine-in Restaurants、Pizza Hut Home Service、East Dawning及小肥羊品牌於中国大陆之发展。苏先生於2009年6月2日至2012年2月2日期间担任小肥羊集团有限公司(於2012年2月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撤销上市)之非执行董事。

苏先生就彼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由2012年7月5日起计为期三年。彼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於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重选并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接受重选。苏先生可收取年度董事袍金250,000元人民币。该袍金乃由董事会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责及当前市况厘定,而彼亦可就於需要时为本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收取额外袍金或其他酬金。

於本公告日期,苏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证券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

於本公告日期,金先生或苏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除上述披露者外,金先生或苏先生概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除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条文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调任金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和委任其为本公司执行副主席以及委任苏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其他事项须知会本公司股东者。

未来计划及短期措施

基於改善本公司核心优势以及盈利能力的长期目标,本公司制订了变革蓝图,计划分三阶段施行。

在第一阶段,我们已着手展开若干战略和业务方面的短期措施,其中包括:1)重点关注零售终端销售及清理渠道存货;2)改善产品和运营的成本结构;3)加强组织和执行能力;4)改善渠道效率、盈利能力及业绩表现;5)聚焦核心产品和国内市场;及6)加强品牌投入和改善营销效率。

第二阶段(2013-2014年)的计划已经处於试行阶段,并包括改善供应链管理、营销和产品规划模式;提供更多一流的产品及客户体验,以巩固本公司在中国体育用品行业之领先市场地位。

第三阶段(未来二到四年)的中长期计划也已经在规划中,该计划将重点改造业务模式以:1)提高公司和渠道的利润结构;2)在产品及消费者品牌体验上更切合市场需求;及3)在提高零售效率和现金及投资回报率上打造良性循环。

授出购股权

作为对张先生担任董事会执行委员会首席顾问的报偿,於2012年7月4日,董事会根据本公司於2004年6月5日采纳并於2009年5月15日修订的购股权计划,向张先生授出可供认购合共1,00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普通股(「股份」)的购股权(「购股权」)。购股权将赋予张先生权利,可按行使价每股股份4.690港元认购股份,行使价为以下各项最高者:(a)於授出日期香港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每股股份的收市价4.690港元;(b)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香港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每股股份的平均收市价4.462 港元;及(c)股份面值。购股权分别於2013年7月4日、2014年7月日及2015年7月4日按每批三分之一进行分批归属。购股权由授出日期起计六年内可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