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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控股股东出售股份

2012-01-20 06:04:00

本公告为李宁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的自愿性公告。

向TPG出售股份

本公司其中一位控股股东Victory Mind Assets Limited(「卖方」,由本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李宁先生(「李先生」)的家族信托受托人全资拥有)已知会本公司,其已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与TPG ASIA, Inc.(「TPG」)订立协议。卖方同意以代价349,800,000港元向TPG或其联属方出售53,000,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0. 0港元的股份(「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5.02%),惟须受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TPG出售事项」)。

向本公司高级人员出售股份

此外,卖方亦已知会本公司,其已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分别与张志勇先生(本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锺奕祺先生(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兼执行董事)及其他两名高级人员订立协议。卖方同意以每股6.6港元出售合共4,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0.38%),惟须受该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高级人员出售事项」)。

股权架构

完成TPG出售事项及高级人员出售事项後,李先生将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拥有 68, 8 ,850股股份(分别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及悉数兑换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之公告所述之将予发行的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後的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25.40%及约22.83%)之权益。

完成TPG出售事项後,TPG将持有53,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5.0 2%)。按初步兑换价悉数兑换可换股债券後且假设并无发行其他股份,TPG将持有142,151,162股股份(占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