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7.06A 条作出。
李宁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已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根据本公司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五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授出可供认购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合共688,500股普通股(「股份」)的购股权(「购股权」)予本公司执行董事和首席财务官钟奕祺先生(「获授予人」)。购股权由授出日期起计28日期间可供获授予人接纳。
购股权赋予获授予人权利,可按行使价每股13.18 港元认购股份,行使价为以下各项的最高者:(a) 于授出日期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每股股份收市价13.18 港元;(b) 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每股股份平均收市价12.52 港元;及(c)股份面值。
购股权由授出日期满一周年起计至第五周年期间,每个周年日期分批归属五分之一的股份。购股权可于授出日期六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