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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宣派特别股息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2008-11-27 17:00:00

李宁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今天议决宣派特别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28.9分人民币(「特别股息」),将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五)或前後派付。

为确定获享特别股息的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五)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一)(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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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派特别股息

董事会今天议决宣派特别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28.9分人民币。特别股息将按本公布日期中国人民银行所报人民币兑港元的官方汇率1.00港元兑0.88069元人民币,以港元支付。特别股息将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五)或前後派付予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一)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本公司股东(「股东」)。

特别股息乃本公司对股东长期支持的回馈。董事会认为特别股息将加强股东对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和提升本公司的权益回报率。

董事会亦认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统称「本集团」)维持强健的现金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已谨慎考虑本集团的现金开支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认为本集团在派付特别股息後,将维持充裕的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以应付本集团的日常运作及未来发展计划所需。

特别股息不应被视为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或股息水平的指标。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1,040,655,133股普通股。若在本公布日期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止不再发行普通股,特别股息的分派总额约为300,750,000元人民币。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为确定获享特别股息的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五)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一)(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如欲符合资格以获派特别股息,股东须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 – 1716室,以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