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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 星莱投资有限公司透过协议安排方式(根据公司法第86条)对雅士利进行私有化及建议撤销雅士利上市地位 - 每月更新

2023-05-11 00:00:00

兹提述(i)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蒙牛」)、星莱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与雅士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雅士利」)于2022年5月6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私有化提案(「联合公告」);(ii)蒙牛、要约人与雅士利于2022年5月27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延长寄发计划文件的期限(「延迟寄发公告」);(iii)蒙牛、要约人与雅士利于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7日、2022年9月16日、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13日及2023年4月11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私有化提案的最新发展;(iv)蒙牛、要约人与雅士利于2022年8月16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修订计划条件(「8月更新公告」);及(v)蒙牛、要约人与雅士利于2023年3月9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达成所有计划先决条件(「计划先决条件达成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达成所有计划先决条件

如联合公告中所述,私有化提案的提出以及私有化提案和计划的实施将于计划先决条件在先决条件最后截止日或之前达成后方可作实。

如计划先决条件达成公告中所述,截至2023年3月9日,所有计划先决条件已达成。因此,私有化提案的实施现仅须待计划条件(其中包括于法院会议上批准计划)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

计划文件的最新状况

如延迟寄发公告所披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已提出申请延长寄发计划文件的期限至不迟于2023年8月31日,而执行人员已授出有关延期的同意。

蒙牛、雅士利及要约人正落实将载入计划文件的资料。此外,雅士利已向开曼法院提交寻求召开法院会议指示的传票。有关私有化提案的详尽指示性时间表将载于计划文件,以及由蒙牛、雅士利及要约人于寄发计划文件后将予刊发的公告内。

有关私有化提案及计划进展的进一步公告将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的规定适时作出。

警告:雅士利及蒙牛各自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私有化提案及计划的实施须待联合公告所载并经8月更新公告修订的计划条件达成或(如适用)获豁免后方可作实,因此,私有化提案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实施,且计划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生效。因此,雅士利及蒙牛各自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雅士利及蒙牛的证券时应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疑问,应咨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