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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有关向中粮集团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3-03-06 00:00:00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本公司子公司上海蒙元与本公司关连人士中粮资本科技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据此,上海蒙元将在受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规限的前提下,透过保理或反向保理服务就应收款项向中粮集团公司或中粮集团公司之债权人╱供应商提供商业保理服务。

上市规则之涵义

中粮资本科技为中粮集团之子公司。中粮集团间接于本公司持有约24.02%权益,因此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中粮资本科技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由于上海蒙元为本公司间接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之交易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战略合作协议。由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按合併计算基准)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惟均少于5%,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