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i)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 蒙牛」)、星莱投资有限公司(「 要约人」)与雅士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雅士利」)于2022年5月 6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拟定交易及私有化提案(「 联合公告」); (ii)蒙牛、要约人与雅士利于2022年5月 27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延长寄发计划文件的时限; (iii)蒙牛、要约人与雅士利于2022年6月 27日、 2022年7月 27日及2022年9月 16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私有化提案的最新发展;及(iv)蒙牛、要约人与雅士利于2022年8月 16日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计划先决条件的最新发展及修订计划条件(「 8月更新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联合公告中所述,私有化提案的提出以及私有化提案和计划的实施将于计划先决条件在先决条件最后截止日或之前达成后方可作实。如 8月更新公告中所述,计划先决条件(a)及(c)已达成。截至本公告日期,有关 25%雅士利收购案完成的余下计划先决条件(b)尚未达成。由于25%雅士利收购案的完成须视乎多美滋中国出售案的完成状况而定,蒙牛与达能和雅士利一直致力于达成多美滋中国出售案的先决条件。具体而言,就达成多美滋关键条件2及多美滋关键条件5而言,雅士利已采取措施协助多美滋中国根据新国家标准就相关配方奶粉产品申请新的注册证以及重续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
有关私有化提案及计划进展的进一步公告将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的规定适时作出。
警告:雅士利及蒙牛各自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私有化提案的提出须待计划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因此,私有化提案仅属可能事件,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提出。此外,私有化提案及计划的完成须待联合公告所载并经 8月更新公告修订的计划先决条件及计划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因此,私有化提案及计划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成为无条件,且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完成。因此,雅士利及蒙牛各自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雅士利及蒙牛的证券时应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应采取的行动有疑问,应咨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