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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2019-11-29 00:00:00

百本医护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余亮晖先生(「余先生」)已辞任(i)本公司公司秘书;及(i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本公司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余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亦概无其他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陈凌小姐(「陈小姐」)已获委任(i)本公司公司秘书;及(ii)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本公司授权代表,由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陈小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执业律师及香港律师会会员。彼亦自二零一六年为注册管理会计师及自二零一四年为新南威尔斯州高等法院律师。陈小姐持有香港城市大学法学专业证书及法学士学位以及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学士(会计及财务)。陈小姐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余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并谨此欢迎陈小姐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