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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22-12-22 00:00:00

澄清公告

兹提述百本医护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章程文件,内容有关经第二次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经第三次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细则(「第一份大纲及细则」),以及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发佈的经修订之经第二次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经第三次修订及重列之组织章程细则(「第二份大纲及细则」)。

本公司谨此澄清,第一份大纲及细则所载的「电子交易法(二零零三年修订版)」应修订为第二份大纲及细则所载的「电子交易法(经修订)」。

经本公司就开曼群岛法例而言的法律顾问告知,第一份大纲及细则所载的上述错误并不会影响其内容及结构,因此毋须得到本公司股东批准。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第一份大纲及细则及第二份大纲及细则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及内容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