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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易收购该等物业

2021-09-16 00:00:00

兹提述百本医护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收购该等物业(「该公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将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买方(各为一位「买方」及本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各自已根据临时协议与卖方订立有关收购该等物业的正式买卖协议(「正式协议」)。

正式协议所包含的主要条款与临时协议所载者大致相同,并取代了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的临时协议。此外,各份正式协议规定,(i)倘买方(卖方违约则另作别论)无法完成购买,则卖方可立即终止正式协议,并有权没收全部已付按金及要求获得赔偿;及(ii)倘卖方(买方违约则另作别论)无法完成销售,则全部已付按金应退还予买方,且买方亦有权要求获得赔偿,而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非违约方都有权提起诉讼,以及获得具体履行正式协议的法令,以代替或补充上述损害赔偿。紧随签订正式协议后,卖方及买方之间就该等物业而言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

根据临时协议(1),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恒佳国际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已于签订物业(1)的正式协议后支付额外按金4,150,000港元(首期按金5,000,000港元已于签订临时协议(1)后支付)。购买价余额82,350,000港元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完成落实后支付。

根据临时协议(2),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兴茂国际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已于签订物业(2)的正式协议后支付额外按金3,350,000港元(首期按金5,000,000港元已于签订临时协议(2)后支付)。购买价余额75,150,000港元将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完成落实后支付。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的通函将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