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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易收购该等物业

2021-09-03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买方(各为本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临时协议,据此,买方分别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该等物业,合共代价为175,000,000港元。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收购事项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高于25%但低于100%,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公告、申报及股东批准规定。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深知、尽悉及确信,股东概无于收购事项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而须在本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收购事项的情况下放弃投票。

本公司已就收购事项而言向GoldEmpressLimited(本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本公司270,000,000股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67.5%)获得不可撤销及无条件的书面批准。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已满足上市规则第14章有关收购事项的股东批准规定,以代替召开本公司股东大会。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的通函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以及于刊发本公告日期起计15个营业日内尽快寄发予股东,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