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晶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有关重续现有关连交易的公告(「该公告」)。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提供有关与Masterknit订立的协议的定价政策及年度上限的额外资料。
一般服务协议
定价政策
诚如该公告所述,就一般服务协议而言,一般服务费乃按与一般服务相关的成本另加经Masterknit同意的利润釐定。利润率乃现行市场费率,将由订约各方依据及无论如何不低于订约各方对提供相若服务的可资比较公司进行的研究结果釐定。由本公司委聘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研究表明,独立会计师事务所选定的可资比较公司按三年加权基准收取的利润率中位数为7.15%,而最近期审阅年度则为7.55%。此外,本公司于本年度提供一般服务收取的固定利润率为12%。
经计及釐定利润率的方式及一般服务协议的适用利润率高于研究结果后,董事认为一般服务协议的定价政策属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向本公司提供的条款订立。
年度上限
诚如该公告所述,二零二零年的年度上限已设定为1,000,000美元,较Masterknit于二零一九年的已付实际费用438,000美元上升。釐定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i)过往与Masterknit订立的交易金额及(ii)本集团估计向Masterknit提供一般服务所需成本。具体而言,Masterknit现正结束其自设研究与开发职能,而本集团预期将获委聘以进行先前由Masterknit负责的全部或绝大部分研究与开发职能。针织运动鞋日益受到市场欢迎,而设计、开发及生产可供销售予客户的平底针织鞋上部产品样品牵涉大量研究与开发工作。因此,本公司估计,其内部研究与开发团队将提供的研究与开发服务金额将占二零二零年的一般服务费超过50%。其他服务的一般服务费估计与二零一九年的金额相若。
框架分包服务协议
定价政策
诚如该公告所述,就框架分包服务协议而言,由于Masterknit为本公司有关服务之唯一客户,分包费乃参照向Masterknit提供相若服务的第三方分包商所收取的可资比较加工费用釐定。
于釐定本公司收取的分包费时,并确保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向本公司提供的条款进行,本公司自行就类似数量与无关联第三方促成另外两宗同期交易,而本公司向Masterknit收取的分包费将与无关联第三方就类似数量所收取费用相若及无论如何按不逊于无关联第三方就类似数量向本公司所收取费用的条款收取。
经计及釐定分包费的方式后,董事认为框架分包服务协议的定价政策属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业条款及不逊于向本公司提供的条款订立。
年度上限
诚如该公告所述,二零二零年的年度上限已设定为4,000,000美元,较二零一九年的实际费用3,465,000美元微升。釐定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该公告所述多项因素。其中,董事估计,本集团可用于为Masterknit服务的产能增加带动了Masterknit对分包服务的需求增加,以致分包费上升并于年度上限微升反映有关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