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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2-02-09 00:00:00

兹提述晶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LeeKeanPhiMark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董事会谨此提供有关李先生薪酬的更多详情。李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企业发展委员会成员的袍金,根据其委任书所定分别为每年260,000港元及50,000港元,即总额为每年310,000港元,不超过一年服务年期的有关袍金则按比例基准支付。根据李先生与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CrystalSLGlobalPte.Ltd.的服务协议,彼亦向本集团提供顾问服务,年费为390,000新加坡元。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就李先生于本集团的其他身份应向彼支付其他款项。向李先生应付的有关袍金乃经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审阅,并由董事会参考其职责及责任以及现行市况而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