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黄绍基先生(「黄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发展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其委任自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起生效。黄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黄先生,65岁,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发展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黄先生为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周大福」)(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1929)的执行董事及董事总经理(企业及港澳与海外事务),专注于周大福整体企业管理和周大福在港澳地区及海外的发展。
黄先生于珠宝业拥有逾40年实践经验,并拥有于大中华地区业务发展、以及企业营运和管理等多元领域的专长。他荣获2020年度JNA大奖颁发的「终身成就奖」最高殊荣,以表彰他卓越的毕生成就和对国际珠宝业界作出的贡献。在区域企业管治权威杂誌《亚洲企业管治》于2017至2020年举办的亚洲卓越大奖上,他连续获选为「亚洲最佳行政总裁(投资者关係)」。在International Alternative Investment Review举行的2016年IAIRAwards颁奖典礼上,他也获选为「年度行政总裁—亚洲区奢侈品行业」及于2015年12月荣获香港董事学会颁发的「2015年度杰出董事奖」。
黄先生为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国际珠宝展与香港国际钻石、宝石及珍珠展的2021年筹备委员会委员。他是香港管理专业协会理事会委员、香港珠石玉器金银首饰业商会有限公司理事长、港九珠宝首饰业文员会有限公司监事长、九龙首饰业文员会永远名誉会长、世界钻石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委员。他也是Diamonds Do Good理事会成员,和协青社2020/2022年度执行委员会会长。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黄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香港或海外之任何其他公众上市公司出任任何董事职务;及他与本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截至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黄先生并无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黄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初步任期将于2021年10月5日届满,并可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规定按年续约。彼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于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重选。黄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董事袍金,根据其委任书所定为每年港币380,000元,而非全年的服务年期则按比例计算,有关袍金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经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及现行市况而审阅及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其他与黄先生之委任有关需本公司股东关注之事项,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之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对黄先生之委任谨致以热切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