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调任; 及 授权代表变更 董事调任 芯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自2024年7月1日起,黄梓良先生(「黄先生」)将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及彼仍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 黄先生,60岁,于2015年10月22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黄先生于2007年3月加入本集团,随后晋升为副总经理。黄先生负责监督本集团的整体策略并负责财务运作及管理,黄先生现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自2016年7月及2023年7月起,黄先生亦分别担任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85)及河南金源氢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02)监事会主席。彼亦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Insight Limited之唯一董事及唯一股东。 黄先生在业务管理方面拥有逾20年的经验。于加入本集团前,黄先生于1995年1月至2005年9月任奥斯玛有限公司(从事旅游媒体业务)财务总监。黄先生曾任Samsung Drycleaning Company Limited(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于2003年9月19日以除名方式解散。黄先生亦曾担任过The Golden Key Hotels of the World Limited(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于2005年6月17日以撤销注册方式解散。黄先生确认上述两家公司以除名方式或以撤销注册方式解散之时具备偿债能力,且其作为上述两家公司董事期间并无不当行为或行为失检而导致其解散,亦不知悉因公司解散而已经或将面对任何实际或潜在申索。 黄先生通过远程学习计划于2011年12月获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黄先生已就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2024年7月1日起计初始任期为3年,可由其中一方可向另外一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予以终止。黄先生将有权享有董事酬金每年约245,000港元,此乃由董事会根据董事会辖下薪酬委员会之建议批准并经参考彼之一般职责及责任、本公司薪酬政策以及现行市况后釐定。黄先生之委任须根据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 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透过其全资拥有公司 Ins igh t Limi ted被视为于本公司52,5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74%)中拥有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黄先生并不知悉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的任何其他事项,亦不知悉任何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段就其调任予以披露的资料。 授权代表变更 自2024年7月1日起,黄先生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上市规则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项下的授权代表(「公司条例授权代表」),执行董事郑钢先生将获委任为上市规则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