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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5月24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024-05-24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芯智控股有限公司 Smart-Core Holdings Limited(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66)于2024年5月24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所有决议案。 兹提述芯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2024年4月22日之通函(「通函」)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于2024年5月24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告所载获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表决。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之监票人,进行点票工作。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88681030股股份,为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任何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以及须于会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放弃就决 议案投赞成票,且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股东已在通函内表明其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 除汤明哲博士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外,所有其他董事,即田卫东先生、黄梓良先生、刘红兵先生、麦汉佳先生、郑钢先生、许微女士及薛春博士已亲身或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1–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所有决议案。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有关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 普通决议案(概约百分比)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并采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165860000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100%)(0.00%) 表、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宣派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2165860000股5港仙。(100%)(0.00%) 3. (a) 重选黄梓良先生为执行董事。 216586000 0 (100%)(0.00%) (b) 重选刘红兵先生为执行董事。 216586000 0 (100%)(0.00%) (c) 重选郑钢先生为执行董事。 216586000 0 (100%)(0.00%) (d) 重选薛春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16586000 0 (100%)(0.00%) 4.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之酬金。2165860000 (100%)(0.00%) 5.续聘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2165860000 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00%) 6.授予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2153920001194000 行股份数目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99.45%)(0.55%)(「发行授权」)。 7.授予董事购回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2165860000 10%之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100%)(0.00%) 8.以本公司购回之本公司股份数目扩大发行授2154600001126000 权。(99.48%)(0.52%)上述决议案的描述仅为概要。全文载于通告。 –2–由于各项决议案获得超过50%的票数投票赞成,故全部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芯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田卫东香港,2024年5月24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田卫东先生(董事长)、黄梓良先生、刘红兵先生、麦汉佳先生及郑钢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汤明哲博士、许微女士及薛春博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