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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2022-05-12 00:00:00

兹提述优库资源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的通函(「通函」)及召开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通函所述,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于每届股东週年大会上,当时为数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如董事人数并非三或三的倍数,则须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人数)须轮流退任,惟所有董事须最少每三年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退任一次。

在即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上,(其中包括)李忠权博士(「李博士」)及汪灵博士(「汪博士」)将各自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而李博士及汪博士已各自提出愿意重选连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谨此就李博士及汪博士补充以下资料。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B.2.3条,若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任已过九年,其是否获续任应以独立决议案形式由股东审议通过。随附该决议案一同发给股东的文件中,应说明董事会(或董事会豁下的提名委员会)为何认为该名董事仍属独立人士及应获重选的原因,包括所考量的因素、董事会(或董事会豁下的提名委员会)作此决定的过程及讨论内容。

李博士及汪博士已各自由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已为本公司服务超过九年。

董事会豁下的提名委员会认为,李博士及汪博士加入董事会将提升董事会的专业水平及背景。鉴于彼等分别在地质学及地球科学方面的深厚知识及丰富实践经验,董事会相信李博士及汪博士各自能为制定本公司策略及政策提供正面贡献及独立见解。李博士及汪博士已各自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向本公司发出年度独立性确认书,且李博士及汪博士均未曾担任本集团任何行政管理职务。多年来,李博士及汪博士各自一直为本公司作出宝贵贡献,并展示对本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及提供平衡而客观的意见之能力。董事会豁下的提名委员会已考虑到李博士及汪博士各自于过去几年的独立工作范畴,并信纳李博士及汪博士各自的独立性。经计及上述董事会豁下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及其所考虑的因素,董事会认为李博士及汪博士各自均为独立人士,并推荐彼等重选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通函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一切资料维持不变。本公告为通函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补充公告,并应与之一併阅读,且就此而言,现行的通函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的现有中英文版本将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