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优库资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二零二一年五月五日、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年六月六日、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有关本公司被提出清盘呈请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呈请人已同意撤回原定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聆讯之清盘呈请,而呈请人同时保留其日后提出新清盘呈请之权利。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投资或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