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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私有化奥盛创新

2020-09-16 00:00:00

本公告由本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私有化建议

于2020年9月15日,本公司就有关私有化奥盛创新(一间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其美国存托股份于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OSN)))之建议向奥盛创新提交一项初步非约束性建议函件。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透过AcmeInnovation持有奥盛创新已发行股本中约65.9%。

董事会谨此强调,建议函件为非约束性,且私有化建议未必会进行。倘建议函件项下拟进行的私有化建议得以实现,并在私有化建议之条款得以落实的情况下,其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本公司将于适时就私有化建议另行作出公告,并遵守上市规则之所有适用规定。因此,恳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