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香港时间) 交易时段後,PrimeUnion (作为贷款人) 与本公司(作为借款人)订立股东贷款协议,据此,贷款人同意向阳光提供股东贷款。Prime Union 由一名主要股东及董事会执行主席孙国平先生直接全资拥有。
於本公告日期,贷款人及其联系人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共约 27.50%,所以贷款人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股东贷款协议构成本公司於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之关连交易。然而,董事会认为,由於 (i) 股东贷款协议乃由本公司与贷款人经公平原则磋商後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及 (ii) 贷款并无以本集团任何资产作为抵押,按上市规则第 14A.90 条,贷款获全面豁免独立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之要求。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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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香港时间) 交易时段後,PrimeUnion (作为贷款人) 与本公司(作为借款人)订立股东贷款协议,据此,贷款人同意向本公司提供一笔合共 15,200,000 港元之定期贷款(「贷款」)。Prime Union由本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会执行主席孙国平直接全资拥有。贷款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贷款协议
日期: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香港时间)
贷款人: Prime Union Investments Limited,一家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会执行主席孙国平先生直接全资拥有。Prime Union 从事投资控股
借款人: 本公司
贷款提取日: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本金额: 15,200,000 港元
利率: 年利率 6%,必须於利息支付日支付
利息支付日: 最後还款日
期限: 贷款提取日後的三个月内
最後还款日: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
提前还款: 本公司将可以不少於三个工作天前通知贷款人,提前归还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未清偿的本金额及其应计利息
还款: 贷款(包括所有应计利息及根据股东贷款协议应付的任何款项)必须於最後还款日偿还
所得款项用途: (i)一般运营资金於及(ii)拨支本公司现有业务的未来发展,包括资助 West Ells 项目运营的成本。
订立股东贷款协议的理由及裨益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贷款将用作本公司(i)一般运营资金 ; 及(ii)拨支本公司现有业务的未来发展,包括资助 West Ells 项目运营的成本。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股东贷款协议乃经公平原则磋商後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上市规则的涵义
於本公告日,贷款人及其联系人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共约 27.50%,因此贷款人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股东贷款协议构成本公司於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的关连交易。然而,董事会认为,由於 (i) 股东贷款协议乃经公平原则磋商後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及(ii) 贷款并无以本集团任何资产作为抵押,贷款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90 条项下之独立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之要求。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董事会
「英属处女群岛」 英属处女群岛
「本公司」/ 「阳光」 阳光油砂有限公司,一家根据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独立股东」 Prime Union 及其联系人以外的股东
「孙国平先生」 孙国平先生,本公司之执行主席及主要股东,於本公司持有 1,530,852,50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份的 27.50%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股份」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A」类有投票权普通股
「股东」 股份持有人
「股东贷款协议」 Prime Union(作为贷款人)与本公司(作为借款 人)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订立之贷款协议
「Prime Union」 Prime Union Enterprises Limited,一家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由主要股东及董事会执行主席孙国平先生直接全资拥有。Prime Union 从事投资控股
「主要股东」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百分比
关於阳光油砂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卡尔加里的上市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本公司专注开发其位於阿萨巴斯卡油砂地区的重要油砂租赁权益。本公司於阿萨巴斯卡地区拥有约一百万英亩油砂及石油和天然气租赁权益。本公司正专注实现 West Ells 项目地区的里程碑式开发目标。West Ells 的初步生产目标率为每日5,000桶。
进一步查询,请联络:
门启平先生
临时首席执行官
电话:(1) 403 984-5142
电邮:investorrelations@sunshineoilsands.com
网址:www.sunshineoilsands.com
前瞻性资料
本公告包含有关下列各项的前瞻性资料(其中包括):(a) 与部分债务下的债务清偿有关的最终文件的谈判和订立;(b)阳光的未来财务表现及目标;及(c)本公司的计划及预期。有关前瞻性资料受多种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其他因素所限。除过往事实的陈述及资料外,所有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使用「估计」、「预测」、「期望」、「预期」、「计划」、「目标」、「愿景」、「目的」、「展望」、「可能」、「将会」、「应当」、「相信」、「打算」、「预料」、「潜在」等词汇及类似表述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乃基於阳光的经验、目前信念、假设、阳光 可取得的过往趋势资料及预测,并受多种风险及不确定因素所限,包括但不限於与资源定义及预期储量及可采及潜在资源估计、未预期成本及开支、监管批文、石油及天然气价格不断波动、预期未来产量、获得充足资本为日後发展融资的能力及信贷风险、阿尔伯特的监管架构变动(包括监管审批程式及土地使用指定用途的变动)、许可费、税项、环境、温室气体、碳及其他法律或法规及其影响相关的风险及不确定因素以及与合规相关的成本。尽管阳光认为该等前瞻性陈述所代表的预期属合理,然而无法保证 有关预期会证实为正确无误。读者务请注意本公告所讨论的假设及因素并非详尽无遗,故读者不应过度依赖前瞻性陈述,因为本公司的实际业绩可能与其所表达或推断者大相 迳庭。阳光无意亦无责任於本公告刊发日期後因新资料、未来事件或其他事宜而更新或修订任何前瞻性陈述,惟根据适用证券法例规定者除外。前瞻性陈述仅适用於本公告刊发日期,并受该等提示性陈述明确限定。读者务请注意,前述清单并非详尽无遗且乃就截至相关日期而发布。有关本公司重大风险因素的详尽论述,请参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资料表格以及本公司不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提呈的其他档案所述的风险因素,所有该等资料均可於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 SEDAR 网 站www.sedar.com或本公司的网站www.sunshineoilsands.com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