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6A条作 出。
阳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已根据於二零一二 年一月二十六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向若干本公司的董事及合资格高级人员和雇员(「承授人」)授出可认购本公司股本中「A」类别普通股(「股份」)的购股权(「购股权」),惟须获其接纳,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香港)
授出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 : 26,780,000
授出的购股权的行使价 : 4.86港元
授出日期的股份收市价 : 4.54港元
购股权的有效期 : 五(5)年
购股权的归属日期 : 三分之一授出的购股权将即时归属,三分之一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香港)归属, 三分之一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香港)归属。
於上述所授出购股权中,当中包括已授予下列本公司董事的购股权:
姓名 职位 授出购股权数目
Michael John Hibberd 联席主席 7,150,000
沈松宁 联席主席 7,150,000
冯圣悌 董事 150,000
Robert John Herdman 董事 150,000
李皓天 董事 150,000
蒋学明 董事 150,000
Wazir Chand Seth 董事 150,000
Gerald Franklin Stevenson 董事 150,000
Gregory George Turnbull 董事 150,000
於上述所授出购股权中,当中包括已授予下列本公司高级人员的购股权:
姓名 职位* 授出购股权数目
John Empey Zahary 总裁兼行政总裁 1,500,000
Thomas Kenneth Rouse 财务部副总裁及财务总监 1,000,000
David Owen Sealock 企业运作部执行副总裁 1,000,000
*以上管理层成员为阳光油砂(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除了上述董事及高级人员,其他承授人均非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亦非彼等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