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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油砂将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香港时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12-04-27 12:01:00

兹通告阳光油砂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假座香港中环法院道太古广场港岛香格里拉大酒店5楼香岛殿A举行「A」类有投票权普通股(「股份」)持有人(「股东」)周年大会及特别大会(「大会」),以处理下列事项:

1. 省览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报告及其核数师报告;

2. 厘定来年选任本公司董事数目;

3. 选举本公司於下一年度之董事;

4. 委任下一年度之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5. 审议并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作出修改)批准对本公司第1号细则(「细则」)作出若干修订的特别决议案(於通函(定义见下文)内详述);

6. 审议并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作出修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本公司向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以其他方式处置不超过百分之二十(20%)已发行股本的未动用股份的建议;

7. 审议并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作出修改)批准本公司向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百分之十(10%)已发行股本的股份之建议的普通决议案;及

8. 处理可能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正式提呈的其他事宜。

大会的时间及地点

大会将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假座香港中环法院道太古广场港岛香格里拉大酒店5楼香岛殿A举行。

播放大会

本公司已安排透过网播同步播放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六时正(卡尔加里时间)在Lecture Theatre at the Metropolitan Conference Centre, 333 - 4th Avenue S.W., Calgary,Alberta, Canada, T2P OH9举行的大会。

敬请留意,於卡尔加里透过网播同步播放的大会仅供观察之用,不应诠释为本公司的大会。

登记股东

倘 阁下以本身名义持有股份,则 阁下为本公司的登记股东(「登记股东」)。身为登记股东,倘 阁下无法亲身出席大会且欲确保 阁下的股份於大会上获行使投票权, 阁下须填妥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发出之管理资料通函(「通函」)随附代表委任表格、注明日期及加以签署,并按代表委任表格及通函所列指示将其交回。该代表委任表格亦将刊载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sunshineoilsands.com。

实益股东

倘 阁下以於经纪行或中介机构(即经纪、投资行、结算所或类似实体)开立的账户持有股份,则 阁下为本公司的实益股东(「实益股东」)。实益股东须遵循 阁下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投票指示表格或其他代表委任表格内所列指示以确保 阁下的股份於大会上获行使投票权。

记录日期

所有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八日(「记录日期」)下午四时三十分之登记股东均可亲身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投票,彼等(包括实益股东)亦可委任其他人士(毋须为股东)作为其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并投票。

交回代表委任表格

从本公司於加拿大的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Alliance Trust Company收取本通函及其他随附会议资料的股东,其若未能亲自出席大会,请在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填写日期及签署并以随附的回邮信封寄回Alliance Trust Company,地址为Suite 450, 407 - 2nd StreetSW, Calgary, Alberta, Canada T2P 2Y3。

从本公司於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收取本通函及其他随附会议资料的股东,其若未能亲自出席大会,请在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上填写日期及签署并以通函随附的回邮信封寄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

所有代表委任文件均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前至少48小时(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即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及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六时正(卡尔加里时间))由Alliance Trust Company或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如适用)接获或於大会当日在大会开始前送达大会主席,方为有效。

大会结果

大会的表决将以点票方式进行,其结果将於大会後在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