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在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本公司与延期持有人签订一项利息豁免协议(「利息豁免协议」),据此,延期持有人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回地豁免本公司由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应计利息(「豁免利息」)。按照双方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八日达成之恢复和修改延期协议(「恢复和修改延期协议」),以未偿还款项(即本金加利息)按年利率10.0%计算,豁免利息合共为31,529,139美元。